发布时间: 2016-12-23 来源: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
卫医管发〔2010〕11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,规范人体器官分配,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,根据我国国情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我部制定了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》(以下简称《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》),并开发了中国肝脏、肾脏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(以下简称分配系统),逐步完善我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工作,实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分配器官,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。现将《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,在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中使用分配系统合理分配人体器官。同时,要加强对人体器官分配的监督检查,确保施行。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